202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中心将习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员深入学习领会习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引导干部职员深刻领悟“十一个坚持”,自觉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15场次,培训干部职员1304人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制定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对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重大政策调整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决策。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实际在做的工作需要。2024年,中心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培训,全年共44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以案释法、庭审观摩、专题培训等活动,逐步的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公正。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并进行全程记录,确保程序合法。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提高执法质量。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维护职工权益。2024年,共受理职工维权投诉10735件,案前调解达成和解1665件,立案调查9070件,做出处理决定9050件,处理结案8948件,职工住房公积金维权投诉总解决率达99%,有力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地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方法,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的分析比对,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持续优化“智慧公积金”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的“网上办”“掌上办”“零跑腿”。2024年,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例达到83%,极大便利了缴存职工和企业,提高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住房公积金集中宣传月由一个月扩大到两个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通过深入企业、社区、楼盘以及参加市工商联直属商会联席会议等活动,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法治宣传信息和案例解读,慢慢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部分干部职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满足于日常工作的按部就班,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对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的思考与研究。
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坚持不好,主要是依靠一年两次专项检查进行督导,调度工作以会议形式为主,赴基层一线摸底数、探实情还不够经常,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中心目前的法治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专业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缺乏处理复杂问题和新型问题的经验和能力。同时,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还不够完善。
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监督检查、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和短板,导致工作推进不够顺畅、效果不够理想。三是培训教育不够系统,对干部职员的法治培训内容和方式还比较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成立了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习法治思想和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带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制定详细的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
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体系,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加强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加治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选拔一批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法治队伍中,优化法治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鼓励执法人员主动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法治人才激励机制,在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奖励等方面向法治工作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法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法治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打造多元化、立体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制作短视频、动漫、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开展个性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服务,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