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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宝安区住建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小散工程“全纳管”的指示要求,压实监管责任,组织并且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工作。
区住建局会同区安委办,组织街道办、网格办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专项研讨会,商讨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对策。
区住建局联合区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补充通知》(深宝安办〔2018〕64号),明确小散工程监管职责,推动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全面纳管。
全区小散工程安全纳管不论涉及的建(构)筑物的合法性,不论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因政策原因没办法办理施工许可报建手续的建设项目,纳入小散工程,由街道办负责登记备案。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散工程和各类零星作业,根据《关于逐步加强零星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逐步加强零星装修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进行管理。
目前,区住建局正在开发小散工程网上备案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小散工程备案管理。
依托“宝安第一课”的相关工作,通过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加强公众对小散工程安全的认知。
统筹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等将小散工程备案登记制度、防范事故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微信公众号、警示栏等途径,做到宣传“到户到人”。
近期,区质量安全站将组织街道城建办、安监办、执法队的监督人员进行小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业务培训,提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统筹街道办做好小散工程日常巡查,网格员负责非工业园区小散工程巡查、安格员负责工业园区小散工程巡查、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内小散工程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由社区整治中队督促落实整改。
区住建局正在组建小散工程第三方巡查机构预选库,目前已挂网招标,预计8月份可完成预选库组建工作。
区质量安全站已制定小散工程巡查指引、负面清单,待预选库组建完成,街道办即可委托第三方巡查机构对小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进行专业化巡查。
区住建局出台《2018年宝安区小散工程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区住建局、安监局统筹街道城建办、安监办、执法队、社区工作站将于8、9月份对工业园区、非工业园区小散工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每个街道抽取不少于20个小散工程,重点检查其备案情况、巡查情况、隐患整改闭合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小散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街道办事处通过宝安日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曝光项目信息,同时将涉事施工公司的有关情况报区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17〕11号)、《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圳市住建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深公(法)字〔2016〕276号)等文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采取召开现场警示会、约谈督促、发放红色警示、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采取“两法衔接”手段进行严厉惩处,通过从重从快、顶格处罚倒逼小散工程各方建设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月份以来,区住建局对发生意外事故的满京华沙浦国际艺展中心、福海信息港两起小散工程事故责任单位做警示约谈,并给予红色警示。